澎湖輪載運行動輔具乘客搭乘管理規範
發布時間: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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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6/30
各位旅客您好: 一、本公司為使用行動輔具之乘客得以提供適當服務,確保乘船服務及安全,便利上下船舶、進出場站及維護乘船權益,訂定澎湖輪載運行動輔具乘客搭乘管理規範。 二、澎湖輪船上設有行動輔具無障礙客艙:無障礙特等艙2間、無障礙經濟座艙(C區及D區)計4席。 三、總量與配額管制:每航次受理行動輔具總量上限為10台(含「自主登輪」6台及「人車分離」4台)。 四、使用行動輔具之乘客,請於訂位後(不含例假日)提出申請,以利妥善安排,聯絡資訊:高雄售票處07-5615313、澎湖售票處06-9264087,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考量船上無障礙客艙配置及安全性,旅客使用之行動輔具(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尺寸限制為長130公分、寬70公分、高145公分以下。 六、乘客使用之電動輔具,其電池請選用具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標識之電子產品。如使用鋰電池,須確認無破損變形,航行期間嚴禁於船上充電,並應採取斷電或絕緣措施。 澎湖輪載運行動輔具乘客搭乘管理規範,請參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