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資訊
購買船票請備妥每位搭船旅客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戶口名簿、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等)。
設籍澎湖縣居民請出示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購買敬老票、兒童票或愛心票且設籍在澎湖縣之縣民,可享居民票價優惠,請主動告知並於當日航班開航前一小時攜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完成購票。亦可於搭乘後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辦理,旅遊處洽詢電話(06)9262535。
使用行動輔具之乘客,請於訂位後(不含例假日)致電本公司售票處,以利妥善安排。
購買車票及機車票請備妥該車輛行車執照。
購票前請先確認 搭船日期、出發地、艙等、人數、票種、單程或來回,再提供予售票人員。
特等艙須2人同時訂購、頭等艙須4人同時訂購,艙位由系統自動配位,另特等艙、頭等艙不受理單人退票。
臥鋪艙可單人訂購,可能會有其他乘客、男、女性併(混)艙即不同艙之狀況。
臥鋪艙內非同行旅客者,請勿關閉房門。
購買特等艙或頭等艙客票者,一名該等級全票乘客限購買一名未滿12歲兒童票,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購買。
每位成人可以購買 1 張嬰兒保險票,如有 2 位成人,可購買 2 張嬰兒保險票;若達第 3 位以上嬰兒,則收取該訂單中最優惠之成人票價之 1 / 4 票價為計費。
船票僅限當日當航次有效,並依船票記載之航次及艙位搭乘。
託運9噸以上大貨車、大型遊覽車、特種客(貨)車、軍用車輛(一般客車車型)、特殊車輛或人不隨船151cc以上機車等,請致電本公司售票處(若訂位已滿將不受理)。
車輛截止交運時間如下:
代開車輛人不隨船交車時間:開航前1小時30分鐘停止收受人不隨船之代開車輛服務。車輛逾時而導致作業延誤,本公司不受理託運。
排氣量超過151cc以上之普通重型或大型重型機車,因配合現場裝卸繫固作業,請於開航當日碼頭開放受理作業起 30 分鐘內完成取票及繫固作業。
行李託運僅於開航當日受理,請於開航當日至出發地港口貨運部辦理。
請留意搭船時間,人車一同隨船旅客請於當日航班開航前1小時完成取票及碼頭查驗,否則本公司保留車輛登輪與否之權利。
訂位開放時間
旅客可預訂56天至開航前 4 小時為止之航班,即週一可預定8週後的週一期間內之船班,且每逢週五可多預訂8週後至週日(即週五、六及日)之船/車票。(如遇連續假期或特殊事由調整開放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配合安檢及通關作業,表定航班開航前30分鐘,停止販售該航次船/車票。
未訂位之旅客或車輛可能因航班客滿,導至無法於現場購得船 / 車票,請提早透過網路購票系統訂位。
訂購服務時間
請依照各港口場站營運時間及售票截止時間。(如因特殊情事調整場站營運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團體票:請參閱團體購票相關說明。
訂購方式
高雄 / 澎湖馬公營業售票櫃台購票。
付款方式
旅客可使用現金、信用卡付款。信用卡受理 VISA 、 MASTER CARD 、 JCB 信用卡。
若旅客已訂購付款完成且已取票者,至遲應於原訂開航時間 30 分鐘前,
持原訂購票券及該搭乘者身份證明文件至澎湖輪售票窗口辦理退票,未於開航前取消辦理退票者船(車)票視同已搭乘無法辦理退票作業。
VIP、特等艙、頭等艙係以整間艙房購買恕不受理單一旅客辦理,有退票需求須整間辦退後再重新購買其他艙等。
取消訂位 / 退票作業之手續費用為票面價額百分之10。
經公告受天氣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而取消訂位者,免收手續費。
受表訂航班變更或取消影響者,可於船票記載之航班日期起 30 日內辦理退票,免收手續費。
以信用卡付款者,退款款項退回原付款信用卡。
辦理車票及行李退票,須繳回原開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