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費收費標準

各位旅客您好:
澎湖輪靠泊碼頭車輛及貨物未於碼頭裝卸作業期間領取,依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費率表收取滯留費及滯留夜設費
滯留費:按日收取(未稅)
貨名	每輛(每件)噸量	滯留費金額(新台幣)
散雜貨	每噸或每立方公尺	3.3元
大客車	85.5噸	283.8元
中型客車	50噸	165元
廂型車	14.4噸	49.5元
小客車	9.2噸	33元
機車	1噸	3.3元
腳踏車	0.7噸	3.3元

滯留夜設費:(未稅)
依高雄港務分公司規定暫留碼頭貨物,夜間未提領完畢,為策安全,必須使用夜間照明設備併計收夜工設備費,滯留碼頭或空地之貨物並開設夜間照明設備者,由貨物委託人依本項最低等級繳交「貨物 滯留一般碼頭夜工設備費」,費率如下
18時~24時	0時~6時
538	              538

本公司將代收取隔日未領取車輛及未進倉散雜貨,依費率收取滯留費及夜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