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費收費標準
發布時間: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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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8/24
各位旅客您好: 澎湖輪靠泊碼頭車輛及貨物未於碼頭裝卸作業期間領取,依臺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費率表收取滯留費及滯留夜設費 滯留費:按日收取(未稅) 貨名 每輛(每件)噸量 滯留費金額(新台幣) 散雜貨 每噸或每立方公尺 3.3元 大客車 85.5噸 283.8元 中型客車 50噸 165元 廂型車 14.4噸 49.5元 小客車 9.2噸 33元 機車 1噸 3.3元 腳踏車 0.7噸 3.3元 滯留夜設費:(未稅) 依高雄港務分公司規定暫留碼頭貨物,夜間未提領完畢,為策安全,必須使用夜間照明設備併計收夜工設備費,滯留碼頭或空地之貨物並開設夜間照明設備者,由貨物委託人依本項最低等級繳交「貨物 滯留一般碼頭夜工設備費」,費率如下 18時~24時 0時~6時 538 538 本公司將代收取隔日未領取車輛及未進倉散雜貨,依費率收取滯留費及夜設費。